学生公寓纪律检查督导通报2016-2017(1)
发布时间: 2016-10-17 浏览次数: 286

201691821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存放危险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

 

徐晓梅,女,系数学系201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2班学生;

郭同同,女,系生命科学系2015级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专科1班学生;

张启浩,男,系生命科学系2015级生物技术专业本科1班学生;

  萌,女,系外语系2013级英语(师范)专业本科2班学生;

潘嘉雯,女,系外语系2013级英语(师范)专业本科2班学生;

张雨婷,女,系人文学院2014级社会工作专业本科1班学生;

  童,女,系人文学院2014级社会工作专业专科1班学生;

陈珂翔,男,系电气工程系201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3班学生;

 东,男,系体育系2013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4班学生;

孙启伦,男,系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1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