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存放危险器具,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孙诗慧,女,系体育学院2015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1班学生;
姜丽超,女,系体育学院2015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1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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