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21日,公寓中心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电锅、热得快等)、在宿舍内养宠物、存放危险器具(匕首、烧烤炉、锯子),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孙启岩,男,系人文学院2016级旅游管理专业专科1班学生;
逯涵宇,男,系经济管理系2014级财务管理专业本科3班学生;
王博华,男,系人文学院2014级法律事务专业专科2班学生;
潘广科,男,系电气工程系2014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4班学生;
韩志成,男,系电气工程系201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3班学生;
刘 强,男,系信息工程学院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跨校)本科2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