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学生工作处对学生宿舍吸烟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以下院(系)宿舍有吸烟情况,现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机电工程学院:14号楼:3楼活动室、215、420、427、501、505、508、516、527、602、608、613、617、619、620、621、631
艺术学院:14号楼:202、
建筑工程学院:14号楼:125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4号楼:105、117、111、115
经济管理学院:10号楼:4楼配电室、5楼活动室、512、514、603、605、613、620、6楼配电室、628
生物工程学院:10号楼:314、318、329、409
数学系:10号楼:103、104、105、106
人文学院:10号楼:216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