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携带电动车电瓶在宿舍充电。现给予全校通报。
杨培常,男,系教师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专科5班学生;
张钊冰,男,系教师教育学院2017级小学教育专业专科5班学生。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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